温州奥德斯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建造的综合楼、出产车间、门卫项目,坐落龙港镇年代大路以南、工业路以东。现向我局请求处理总平面图调整核准和建造工程规划答应改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法令》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总平图、规划规划的详细计划如图所示)
(3)原总平图核准综合楼为六层、出产车间一、二为四层、建筑面积为13152.16平方米
调整后综合楼为七层、出产车间一、二为五层、建筑面积为15946.73平方米、添加建筑面积2794.57平方米
但凡与本建造项目有日照采光、距离等严重好坏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安排,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自己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好坏关系存在的依据资料(如自己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造局反映情况,登记为好坏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说、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抛弃上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