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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网址:头条 从涿州受灾库房说起——纸质图书的反盗版与版权生命周期
来源:火狐体育足球app网站 作者:火狐体育app最新版下载发布时间:2024-05-14 04:39:55

  过去的一个月里,涿州这个县级市及以它为代表的环京图书产业带,第一次这样大规模地被外界所关注。洪水已经退去,但受灾严重的图书出版行业如何自救仍有赖于业内的不断求索

  2023年7月27日起,京津冀地区受台风“杜苏芮”影响,迎面撞上百年难得一遇的暴雨及其带来的次生灾害。当人们还在为房山、门头沟等地的洪灾揪心时,一则有关中图网涿州库房受灾的微博让大家注意到泡在水中的图书出版行业。

  据“真故实验室”报道,“过去几年,北京有大量的图书出版企业、受纾解政策等调控影响,将仓储、印刷等业务外迁至涿州、廊坊、天津等地,形成了环京产业带”。除了此次非常关注的中图网外,还有未读、时代华语、步印文化、汉唐文化、集文天下、湛庐文化等一批知名图书出版公司。界面文化在《书库无保险、损失或达百亿码洋,百家图书前路艰难》一文中表示“据业内人士估算,此次受灾造成的图书码洋(图书出版发行部门用于指全部图书定价总额的词语)损失或超过百亿元”。

  ▲8月6日,中图网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解释几件事》,就近期大家关心的图书受损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8月的第2周,从业者们再次回到库房,面对洪水退去留下的一地狼藉,如何将图书出版行业从淤泥中“捞”出来,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在撤离当时,这样的一个问题其实已经摆在了大家面前。“如何让企业活下去”是涿州所有从业者在那几日“至暗时刻”里的共同疑问。

  在广大网友共克时艰的热切呼声中,这一次及时伸出援手的是网络图书销售平台。8月4日,淘宝、咪咕云书店等平台紧急开通了涿州图书售卖专区,用以售卖受灾图书商家紧急盘点出的幸存书以及灾后能够直接进行调货的书籍,并利用自身物流优势助力受灾出版社和图书公司渡过难关。电子商务平台的上述举动无疑是雪中送炭,赢得了一片叫好。

  但赞扬之外,也有批评的声音。以出品悬疑文学著称的雁北堂(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之一、作家“铁铁铁铁铁鱼”发布微博表示某平台销售该司盗版书籍的店铺层出不穷,经多次取证、投诉后依旧猖獗,而雁北堂中文网旗舰店则毫无理由地被屏蔽,在水灾的情况下,该平台的行为与其他开辟涿州图书售卖专区的平台高下立判。

  事实上,“反盗版”一直是出版社、图书公司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必争之地”。信息技术的快速的提升不仅改变了作品的传播载体,使图书搭上了数字化的“快车”,同时也深远地推动了纸质图书销售经营渠道的变革,电子商务平台使得人类能更轻松写意地获得一本本印刷精良的纸质图书,但“盗版书摊”也同样因时而变转战线上,以更具破坏性的姿态冲击着正版图书市场。可以说,在这场天灾前,“盗版”才是让书商们最头疼的问题。

  纸质图书本质上是知识的载体,但盗版书却不会为知识付费,盗版商通过侵犯作者及其专有授权方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财产权,将成本降至“纸面”。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盗版书商为追求更高的利润,使用质量低劣,甚至对身体有害的纸张油墨印刷作品,使得开卷有益变为开卷有“害”。

  长此以往,价格畸低的盗版书一方面会“劣币驱逐良币”,严重挤压正版图书的生存空间,降低作者的创作热情及从业者的创新激情,与我国《著作权法》“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和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的立法宗旨相违背;另一方面则会对读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实打实的损害。为整顿图书市场,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从立法、行政、司法等多角度打击盗版行为。

  但无论是司法手段还是行政手段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在信息技术及物流产业高度发达的当下,借助虚假身份、虚假地址进行的跨省盗版犯罪不在少数,这为执法带来了相当的难度。因此,赢得“反盗版”这样战役,还有赖于出版社、图书公司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共同努力。

  对出版社、图书公司来说,设置专岗进行打击盗版和维权工作、搭建自身版权保护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有利于在发现盗版的第一时间就进行取证维权工作。同时,他们也可与律所、版权服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借助第三方的专业相关知识水平及技术能力,进行版权监测及维权。此外,在区块链技术快速的提升的当下,借助区块链一书一码防盗版技术亦可实现有效防伪,但这需要对成本-效益做综合衡量。

  然而反盗版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并且维权周期不短,但获得的赔偿却相对有限,经常难以覆盖侵权损失和维权成本,同时电商环境下权利人经常会遇到盗版商家使用虚假身份、虚假地址、虚假物流的取证维权困境。因此只依靠书商们的“一头热”是没有很好的方法解决盗版问题的,“借力打力”十分关键,此时需要电子商务平台的配合与帮助。

  据了解,目前国内多家电子商务平台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助力反盗版,例如京东为保护图书版权,设置了一整套保护方案,在设立入驻规则、商品管理及商家教育规则、违规处罚规则等一系列红线规则的同时,凭借专业调查、运营、治理团队进行版权保护分层治理,开发并利用智能识别系统识别店铺及商品中的页面规范、价格、型号、图片、销量等异常,借助经营历史、违规记录等历史数据以及产业区、籍贯地等行业特征以及社会化媒体、新闻、论坛等外部数据分析是不是真的存在盗版书销售情况,并配合警方对盗版行为进行打击。

  反盗版是减少出版社、图书公司损失,振作图书行业的重要举措。但讨论行业如何自救并走得更远时,我们仍旧是需要追溯纸质图书的整个生命周期。一部纸质图书的诞生从出版开始,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规范且有规划的出版可以为延长图书的生命周期打下良好的根基。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从上述法律规范中能够准确的看出,“专有出版权”是一项通过著作权人与图书出版者双方订立出版合同而产生的权利而非法定邻接权的一种,其实质是著作权人将自己对相关作品所享有的属于狭义著作权的复制权和发行权以专有许可的方式许可给图书出版者行使。

  为实现图书出版,文字作品的权利人或其代理人需要与图书出版者签订出版合同,一份真实有效、依法合规的出版合同是合理划分权利人与出版方双方权责的前提,也是基于实体图书进行一系列版权管理及开发的前提。通常来说,出版合同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内容:

  (2)授权权利:授权权利类型、授权地域范围、授权出版语言文字、授权出版介质等内容;

  (3)作品要求:内容限制(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权利人承诺与担保(不侵犯他人著作权,不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格权);

  (4)出版要求:出版作品字数、开本、图表、附录、印刷用纸规格、封面装潢设计等;

  (7)作品修改:修改内容、修改方式等(《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对作品修改、删节);

  (9)稿酬计算:计算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一次性付酬、版税)、支付方式、违约金等;

  (10)印数、再版、重印、脱销、样书(《著作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其中,需格外的注意的一点是“专有出版权”涵盖了复制权和发行权的内容。但为延长图书的版权开发链条,出版合同中往往会就这两项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财产权进行约定。而具体怎么样做相关内容的约定,主要看权利人与图书出版方针对授权作品版权生命的规划。

  例如,通常情况下,与境内作者签订的出版合同通常会约定授予该作品“中文”或“中文简体”的出版权利,但如后续会将作品翻译成其他的语言版本进行版权出海开发就需要在合同中就翻译权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约定。随着线上阅读的发展,将出版图书数字化并通过线上阅读平台向用户更好的提供已经是文字作品最常见的开发渠道之一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实务中出版合同往往都包含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转授权的约定。近些年,有声经济成为作品开发的热点,部分出版合同中也会就作品的有声改编权进行约定。除此之外,图书衍生品、周边玩具、剧本游戏等产品的开发也可以在出版合同中进行约定。

  在进行纸质图书版权生命规划时,有以下三部分内容需要非常注意:(1)在就某项权利进行约定时,出版方应充分理解在进行后续版权开发时要不要委托第三方,如有则需从权利人处获得相关权利的转授权,并且双方需就转授时要不要征得权利人同意、确认或由权利人监修等方面做明确;(2)在对外进行版权开发时,出版方需理清自身从权利人处获得的权利类型、性质、地域、期限等内容,避免超出权利范围开发图书衍生各种类型的产品,造成不必要的版权风险;(3)在对作品进行改编、翻译等过程中,势必会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形成新的作品,新作品的权利归属(包括狭义著作权及可能会产生的邻接权)也需要双方事先予以明确。

  当然,单一的出版合同并不足以覆盖出版纸质图书所需的所有权利。在进行图书出版的过程中,出版方可能还需要就图书配图、插画、设计等事项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根据我们国家《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实践中此类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出版社就委托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如图书制作出版过程中,涉及他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作品使用,图书出版者还需与上述作品的权利人签署许可使用合同。

  在传统场景下,一本纸质图书面世并被读者购入、阅读、收藏后,便可以宣告自己完成了作为思想载体的使命。但对于出版行业来说,面对新媒介、新载体带来的强劲压力,从业者需要为如何提升纸质图书生命周期的深度及广度这一问题做出答案。

  出版“特装书”是答案之一。特装书这一概念最早来自国外图书收藏领域,近几年国内相关产业发展起来并逐渐走向成熟。区别于平装书,特装书是出版方在设计、装潢、印刷工艺等多重维度上进行个性化打造的产物,其封面、内页、书口、藏书票证、签名钤印等方面无不体现出版者的巧思。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出版的《红楼梦:俞伯平校评点脂批本:上、中、下》彩绘刷边特装书采用了锁线精装、两面刷金、书口喷绘的装潢工艺,内文全彩印刷,含144幅工笔插图

  出版方借助自身的版权资源与装潢工艺优势以及独特的审美设计思路,可通过特装书为低迷的纸质图书市场开拓出一条新赛道。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的第十年的12月31日。因此,特装书的独特版审设计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出版方可据此邻接权可对于版心、排式等版面布局要素进行保护。

  然而特装书固然是破题方案之一,但从长远来看,制作特装书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出版方的成本,加重了其资产负担,另一方面也与文化产业让受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文学、艺术产品的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预期违背。因此,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深入挖掘作品版权价值,对于出版方延长作品版权生命周期至关重要。

  对于出版方来说,拥有优质版权资源至关重要,也只有出版方出版、发行优质的作品,才能盘活整个纸质图书市场,带动下游图书公司良性发展。因此出版方往往需负担非常重的版权成本,有资料表示,2022年有出版公司需承担破亿元的版权支出。

  在如此大的成本压力下,版权方纷纷开始寻找作品的全版权运营模式,开发更符合新兴消费习惯的文化产品,例如电子书、有声读物、漫画、视听作品(影视剧、漫改剧、短视频等)、剧本游戏、主题周边、品牌联名等,将头部效应与长尾效应相结合,寻找新的盈利点。

  据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纸书营收下滑,全版权运营救场?》一文报道,此前专注于版权内容运营的天津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就爆款IP《簪中录》的版权运营情况做分析,表示电子书、有声产品、漫画内容在全网各平台的数据较好,周边产品也获得了不错的收益,纸质营收在整个版权链条中反而占比并不大。

  从法律角度来看,版权链条越长即代表其中涉及的权利关系越复杂,这也就对出版方的版权管理上的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前文提到的在出版时应做好版权开发规划,并依照相关规划获得所需授权外,还要建立与业务相配套的版权合同、版权资源管理库,将自身拥有的版权资源(包括文字作品,及与其相配套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资源)分门别类进行统筹,使可以有效的进行开发的版权资源可统计、可追溯、可查询,同时通过梳理与版权有关的各类合同、授权书等,明确可进行版权开发的作品范畴,以及开发时所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授权性质、范围、期限、地域等,让图书的版权生命周期以一种合法有度的方式来进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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