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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抚顺县公安局获取信息:在峡河乡胜子村发现一处烧纸加工点,经警方作业核实,该烧纸加工点为工商注册的包装品加工厂。
抚顺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当即指使峡河派出所和治安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办置。公安机关会同县民政局、商场监督局、峡河乡政府联合对该包装品加工厂进行查看。经查看发现厂院内白色汽车箱货里装满制品烧纸,正欲出去贩卖。作业人员对加工厂其他厂房进行了详尽搜寻,未发现制品烧纸。
在警方的帮忙下,县民政局将该车烧纸暂扣到抚顺县殡仪馆办理,商场监督局对该包装品加工厂依法予以撤销。
琼ICP备0564836148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