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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体育在线登录网址:关于印发2010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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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办〔2010〕4号)精神,我院制定了《2010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对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所涉及的组织领导、报名、考试信息等环节提出了基础要求和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办〔2010〕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推进中考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确保全省中考报名、考试平稳、顺利,确保中招录取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全省中考工作在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在本地区的中考中招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地区招生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晰工作程序和步骤,从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考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中考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中考考点和考场设置在各市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进行组织,各市可根据真实的情况确定考场设置,在乡、镇设置考点的,由市教育局批准,并报省考试院备案(见附件2)。

  (三)各市、县(市、区)负责对中考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中考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考试回避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见附件14),监考教师采取城区校际之间、农村乡镇之间互换的办法,每个考场监考教师应来自不同学校,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执监考场。

  (四)加强中考的巡视、督察工作。中考巡视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省级巡视组负责对各市中考进行巡视,检查各市中考组织实施情况,随机抽查部分县(市、区)考区;市级巡视组负责对各县(市、区)中考进行巡视,检查各县(市、区)中考组织实施情况,随机抽查部分考点;县(市、区)级巡视组负责对各考点、各乡镇中考进行巡视,检查各考点中考组织实施情况。各级中考巡视人员要严格按照《巡视(检查)员职责》(见附件15)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省里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各市中考考务工作的评估督察办法。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中考中招部门要逐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合理分流。充分的利用各种媒体,开辟中职招生专栏,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热线,通过种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以及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各市要将《201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纳入自行编印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考指南,确保进校入班,积极组织生源,努力完成各项招生任务。全省中职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在省考试院网站上、安徽教育网和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上及时发布。各市编印的报考指导请寄送省考试院备案。

  (一)考生信息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分析招生情况、实施招生监督、总结招生工作的基本资料,也是维护考生利益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省、市、县(市、区)中考中招部门都要加快中考中招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建设。

  (二)各市中考部门要加强和充实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加强对计算机使用管理及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的利用科学手段,逐步的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中考中招部门负责统一做好中考中招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完整。

  (三)省考试院统一提供中考中招报名卡和计算机阅读软件。为便于中考信息标准的统一,以及未采用省考试院统一软件的市也能准确报送有关信息,省考试院同时为各市提供中考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级信息、录取结果四个数据库结构(见附件1)供各市使用。上述四个数据库所含内容信息可直接通过计算机阅读报名卡获取或另行录入。各市在中考中招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在本细则规定的各个时间段内将中考中招的报名信息库、成绩信息库、等级信息库、录取信息库报送省考试院,有关信息报送的要求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6。各市、县(市、区)中考中招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信息采集整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中考的考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四)中考报名全方面实行信息化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并继续选择有条件的市扩大进行网上录取试点。

  (二)普通中专艺术、体育类招生实行单独提前报名考试,具体政策规定及录取办法另文下达。

  全省中考报名工作开始时间由各市根据考生人数、设备和工作人员情况合理的安排,自行确定。全省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5日。5月15日前各市将本市中考所需试卷、听力磁带等材料的数量(见附件2)及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报送省考试院。

  2010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规定的报名点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录取。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省学生,自愿回我省报考升学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录取。中考报名的具体办法由各市教育局制定。

  学生个人申请,并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可以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对于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可由所在地学校认定其学业成绩。成绩合格,并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但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将不能被普通高中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师范类、卫生类学校录取。

  (一)报名信息的采集。建立统一规范的初中毕业生报名信息,制作考生电子档案是实现中招网上录取的基础要求,也是中招改革和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市要认线年好的做法与经验,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备,进一步做好2010年的中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市都应按要求为所有中考考生建立电子档案,做好考生基础信息采集、电子摄像、制作电子档案等工作。各市要统筹兼顾,统一标准,合理的安排,保证质量。

  报名卡的信息编码方式为“8421”码,填涂说明见附件3。各市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填涂。

  中考报名采用电子摄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各市、县(市、区)中考中招部门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办理;历届生按各市、县(市、区)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原则上仍以县(市)和设考区的区为单位组织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各县(市)、有关区中考部门应根据考生人数安排考生信息采集模式,采取以县(市、区)为主、以校为主或以校分片等形式进行。要动员有条件的学校参与,在市、县(市、区)招办的指导下承担对应的工作责任。条件好的学校要在各市、县(市、区)统一安排下,帮助周边薄弱学校做好中考考生电子信息的采集。考生报名按皖价行费字〔1999〕136号和皖价行费〔2000〕215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领取并认真填写(涂)有关表(卡),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报名电子摄像的要求见附件5。

  (二)《报名卡》由各市中考中招部门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使用光电阅读器录入。享受政策照顾的信息按规定的要求录入计算机。《报名卡》由省考试院统一印制,供各市使用。

  (三)享受政策照顾的学生,报名时需交验有关部门出示的原始证件,并填写有关表格。

  (四)信息校对:报名信息采集后,由系统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交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

  各市、县(市、区)在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考生电子档案所包含的内容是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是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考生报名信息(含学习简历、电子照片、政策性照顾信息等)、志愿信息、成绩信息三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卡)、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市要做好对县(市、区)和基层学校在考生电子信息采集、制作电子档案的二级培训,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制,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考生电子信息采集的质量。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为使中考报名准考号的编排科学规范,保证中考信息的统一和完整,实现考号唯一,一号多用,又便于实现中招网上录取,2010年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的编排采用12位,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第1-2两位为年份代码统一为10;第3位为考生类别代码,参加当年中考的统一为3;第4-5两位为市代码,第6-7两位为县(市、区)代码(见附件6);第8-12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顺序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编排,不得出现重号。

  考场座位号(简称“座位号”)由各市、县(市、区)中考部门按准考号分段采用计算机随机进行座位号编排。座位号采用10位数,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县(市、区)代码,同准考号;第5—8位为考场号,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编排,范围为0001—9999;第9—10位为考场内座位号,范围为01—30。

  1.准考号的编排是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出现重号,必须一生一号,确保唯一。

  2.座位号必须在考生报名信息全部正确录入后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座位号一经编排,不得更改。无特殊情况不得补报。

  3.考场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1开始连续编排,不能出现断号、重号。

  4.根据考区设置的真实的情况,经市教育局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在乡镇设置考点。

  座位号可按准考号分段来编排。编排规则为,第一段准考号从00001开始编排,下一个段起始号接前一段最后一个号往后开始编排(例:如第一段到01806结束,则第二段应该从大于或者等于01807开始),段与段之间可断号,但不能出现交叉、重号,每个段只允许有一个尾考场。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为7个。具体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英语听力考试在英语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听力考试磁带播放完毕,再进行笔试部分,有关要求在试题中另有说明。为便于英语听力考试的操作,新增了试听部分,调整了听力考试的操作规程,听力考试的要求及偶发事件的处理见附件7。

  根据国家规定,中考试卷、参及评分标准(包括备用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在试卷的印刷、交接、保管等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确保保密和安全。

  在制卷过程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全部入闱,封闭一切书信、电话以及一切可能与外界发生联系的通道。入闱时间自试卷清样到厂至全部科目考试完毕止。

  印刷厂要有公安、监察部门人员驻厂监督,同时昼夜24小时安排人员内外值班巡逻。

  每袋试卷30份,袋上注明科目名称,贴上密封条后加盖密封专用章,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各市所需试卷数分市、分科目装包。

  各市于6月10日到省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当场清点清楚。试卷须专车运送。车辆密封、车况良好,并有公安人员参加,三人以上押运。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押运人员不可以少于两人,要做到人不离试卷,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除押运人员外,不得带任何无关人员乘车。

  中考试卷必须存放在市、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自试卷运抵考区起,保密室必须有包括公安人员在内的4人以上24小时值班。另有人员在试卷保密室周边巡视。保管期间逐日做好规范的书面记录。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试卷应分类、分科目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贴上标签,注明试卷袋数、科目和考试时间。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考点领取试卷时间一般为每科开考前两小时以内,山区或路途较远的考点,可控制在每科开考前三小时。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领卷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签字领取。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必须按规定单独建立试卷保密室。试卷保密室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保密室设置一定要达到“四防三铁二器”标准(即防盗、防火、防鼠、防潮;铁门、铁窗、铁柜和报警器、视频监控器)。

  备用卷必须在考点发生特殊情况(如试卷印制、装袋错误等)下,由考点主考请示考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启用。考试结束后,备用卷要随同答卷运回试卷保密室,并经试卷保管人员办理验收手续。

  考点应选择有围墙的易于封闭的全日制学校;考点所在地交通便利,能保证接送试卷车辆不受阻隔,便于人员疏散;考场的光线与通风换气条件好。

  考点内要干净、整洁,无闲杂人员,考试期间考点内及考点周围要暂停基建施工。

  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XX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XX考点”的大横幅,考点内要升国旗、插彩旗,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诚信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口号。

  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内容有:(1)《考点示意图》;(2)《考试科目时间表》;(3)《监考员职责》(见附件8);(4)《考生守则》(见附件9);(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见附件10)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

  每个考点配备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考点正副主考由考区主任聘任,主考、副主考要遵守《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件11)。考点须成立“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同时要设立“试卷验收装订室”、“领队休息室”、“广播室”、“茶水供应点”和“自行车停放处”等。

  监考人员是考试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考点一定要按照下列要求选调、配备监考教师:

  1.监考人员一定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认真恪守《监考员职责》;

  2.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教师,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一定来自不同单位,其中女同志1—2名,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

  考点学校必须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学习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和处罚办法;进行监考、发卷、收卷、装订试卷等业务培训;通报上年监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要做到每个考生单人、单桌、单行。考桌一律背向考生,考桌前后要整齐,左右要平行,间距要保持在80厘米以上。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考场内标语、墙报和黑板报等均应撤除或用白纸覆盖。考场标志必须张贴在紧靠考场正门外侧的墙壁上,要注明本考场的座位号。

  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操作规范化管理程序》(见附件12)和《考试偶发事件处理意见》(见附件13)进行。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开本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巡视检查员组织监考人员随机抽签决定所监考场。各类人员都要佩戴工作证(卡)。

  开考前二十分钟(语文科目和英语科目考前三十分钟),各考场监考人员二人共同到考点保密室领取当堂考试试题、草稿纸、考场座次表等。领取试题时,经核对没有错误签收后立即进入考场。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发出考试预备信号,监考人员和巡视检查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考生将《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号旁。第一场考试,监考人员宣读《考生守则》和其它考试需要注意的几点,其余各科只宣布该场考试的需要注意的几点。开考前十分钟,当众将密封的试题袋拆封。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本场考试试卷有几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清点;然后,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

  主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两位监考员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不是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发出开考信号后,考生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

  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英语科目听力考试要求见附件7),主监考将本考场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等情况如实填入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目里,并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准考号”和“座位号”,在总分栏内填写“缺考”。考生在开考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试题有印刷问题,接统一更正通知后,可写在黑板上,提醒考生注意。需要用备用卷的,按规定手续办理。

  监考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制止。对已形成违纪事实的,监考人员要认真在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内记录清楚,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见附件10)进行处理。

  考试期间除本考场监考人员、考点正副主考和巡视检查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主监考应提醒考生掌握时间。要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让考生提前答卷,也不能延长考试时间。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主监考宣布考生立马停止答卷后继续监视,监考员检查考生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不是正确,试卷是否完整,然后依次将试卷(含缺考试卷)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收集整理好一同将试卷送验收装订处。

  试卷装订前要由验收人进行以下几点检查:试卷份数、张数有无短缺(包括缺考试卷);试卷是否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排列,页码有无颠倒;试卷有无折皱;密封线外有无露出姓名、考号。经检查无误,装订后将密封条贴在试卷密封线上,不准做任何标记。密封后再由验收人进行检查。

  各科全部考完后,各市、县要立即将各考点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试卷交接清单》等,派专车、专人送交阅卷点。

  交接试卷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卷和试卷封面上不得作任何标记。如发现试卷袋破损或密封不严等情况,要当场处理,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舞弊等可疑现象,应立即追查,并及时报市中考领导小组。

  一俟试卷运抵各考区,即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安排、值班电话等应及时报告上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至试卷运抵阅卷点,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结束值班。同时,要实行一日一报,有事随时报的报告制度。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如试卷失密、泄密,大规模考场舞弊等)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使每个考生在考前了解考试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中考的公平、公正。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执行。

  阅卷工作由各市自行组织。各市中考中招部门应在成绩公布后,于7月15日前将考生的考试成绩信息数据库报送省考试院。

  (一)2010年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均由各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录取工作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制定。为便于调剂生源,各市一般应统一时间,分段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具体录取时间和录取安排由各市教育局确定后在录取前报省考试院备案。

  (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各市应严格按控制线执行,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各市应根据下达的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考试院备案。考生考试成绩用等级呈现的,各市录取时应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数和省考试院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及本地招生指标,确定考生录取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成绩的等级标准,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学校,要依据情况进行适时调剂和组织补录,凡未被普通高中录取而又填报职业类志愿的应补录到中等职业学校。各校五年制高职的缺额计划在补录时一律按照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补录,不再下浮。为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就读中职学校的权利,考生有权填报省统一公布招生计划的任何一所普通中专学校,各市中职招生部门应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积极办理录取手续。

  为加强对普通中专(含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的管理,确保新生名册的清晰与完整,便于存档,自2010年起,各市在录取时只打印通知书和录取信息确认表,不再打印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学校根据录取信息确认表和新生实际报到情况,进行网上核对和注销后统一到省考试院办理审核手续,集中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三)各市在录取前要将本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办法报省考试院。并且要将录取工作安排、录取地点、通讯联络方式,以文件形式通知省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以便学校安排录取工作。届时省考试院将安排人员对各市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对生源较少的招生学校允许各招生学校互相代招或委托市招生部门代招,要求代招的学校必须出具正式代招函给委托代招单位。

  (四)各市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将录取信息数据库在9月10日前报送省考试院。

  16.安徽省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成绩和录取库报送要求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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